《关于2019年申报评审工程技术水利类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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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水利专业初级职称、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已开始,从事相关领域的同学可以提前准备资料,进行职称评审工作。

关于2019年申报评审工程技术水利类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
按照《关于2019年市级单位申报评审工程技术水利类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社职称〔2019〕218号)相关要求,现将我中心受理2019年度成都市工程技术水利类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档案在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从事水利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一)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人员:
在水利类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经单位考核合格:
1.大专毕业从事技术工作满3年;
2.本科毕业从事技术工作满1年;
3.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审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工程师职称的人员:
在水利类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2.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3.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流程
(一)填写申报信息。
请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于2019年9月24日-10月18日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右侧“个人服务”-“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https://es.cdhrss.chengdu.gov.cn:6001/zjkqt/,按照系统提示注册并填报职称申报信息,未在该系统中完整提交申报信息者,我中心将无法受理其职称评审。
(二)查询验证结果及材料递交审核时间。
请申报人员同步登录(注册)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职称验证系统(http://s.rc114.com:80/User/ZCApplyList)进行申报资格验证,于3个工作日内查询验证结果和现场纸质材料审核时间。我中心将按照申报和验证通过的先后顺序安排现场审核受理时间,未按验证时间自行前往者,恕不受理。
(三)办理现场审核验证。
请通过验证的申报人员,持申报纸质材料按规定的验证时间至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成都市宁夏街136号)一楼公共服务大厅办理(需先排号)。
四、申报材料
现场纸质材料审核者需准备以下纸质申报材料,其中,(一)至(七)为必须提交资料,(八)至(九)根据申报人自身情况提供。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表格从申报系统中打印(必须完全一致,不得另作修改),表格内有年度及聘期期满考核情况、单位考核评价意见、同行专家推荐、单位推荐意见,请单位负责人、同行专家、经办人务必认真填写并签字留电话,以便查证。同行专家2位,可有以下来源:①高一级职称者;②3年以上资深的同级职称的单位技术负责人;③3年以上资深的同级职称的同行专家。
(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表格从申报系统中打印,并本人签名。
(三)任现职以来个人思想、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
(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五)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附件1)。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将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将对审查单位进行通报。
(六)申报中级职称的,请提供初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印章)。
(七)两寸标准证件照1张(不限底色)。
(八)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成都市组织的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提交包括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等在内的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作为依据,提供评委会综合考察。
(九)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应当作为其考核评价、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评定高一级职称资格的重要依据。请提供本人近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申报助理工程师及以下职称暂不提供)。
五、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140元/人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100元/人次,此项费用只能现场现金缴纳(请提前备好现金)。代办职称申报费用:中级120元/人次,初级50元/人次,此项费用可通过现金或银行卡方式缴纳。
六、特别提示
(一)申报材料均应整洁规范。内容要具体、真实,表格的各栏目必须全部填写,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单面打印,分类装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请勿与其它材料装订成一册)。
(二)申报材料通过评定的,除需要归入人事档案的材料外,其余材料一经收取概不退还;未通过评定的,提供未通过原因,所有材料概不退还。
(三)历年来职称评审申报在截止申报前的时段人流聚集,致使现场排队、等候时间较长,请申报人员及时准备申报材料,不要集中在申报截止前的最后时段进行申报。请申报人员及时登陆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职称验证系统完成资格验证并查看现场纸质材料审核时间。务必在验证通过后于指定的时间前来进行现场审核,不要在非个人指定的时段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审核,并请友情转告需要申报的人员,审核时间截止后将不再受理。
(四)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业绩及所有内容(学历、资历、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验证和核实,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将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公开通报。
(五)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我中心审查后,由我中心统一报送成都市工程技术水利专业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人事处),市人社局专技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六)评审通过的人员,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复核、批准后发证。在申报、推荐、评审、公示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高级职称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将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公开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
七、咨询解答与监督投诉
(一)常见问题答疑。
1.登录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在首页右方点击“职称申报”的方格,进入职称评审网页,在职称评审网页上点击“职称评审办理问题自助查询”,可高效、便捷的解决常见的职称办理疑问。
2.公众微信号。关注“成都人才培训”公众号,动态了解工作通知和政策解读。
3.咨询电话。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热线028-63136099。
(二)如需在成都市各区(市)县申报,请联系各区(市)县职改办、人才工作站(附件2)。
(三)我中心作为职称评审代办机构,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对代办评审工作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6281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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