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2020年12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资质改革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随着1年过渡期的临近,继四川、云南之后,浙江和青海两省住建厅也发文明确了。
湖北、四川、云南、青海、浙江省
根据住建部早前的文件通知,资质换证于2021年年底进行。四川等省提出资质有效期继续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也就意味着资质换证(新资质标准出台)或将延期到明年。
此外,湖北省住建厅于近日发布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政策问答(第三版)》。就目前过渡期间的资质申报、延续、三级资质取消等问题,给出明确答复。
资质改革是整个建筑行业统一推进的,目前为止,湖北、四川、云南、青海、浙江省厅出台的政策,对其他省份都有相当大的借鉴、指导意义,特别是对计划资质申报、升级的企业。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
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相关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继续延长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我厅《关于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2020年第149号)规定,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检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继续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二、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自动延期,并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有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等活动。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厅暂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前届满的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四、各市(州)和扩权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可参照本通告规定继续延续。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我厅将按要求及时调整公布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特此通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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